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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律师管理处
负 责 人: 王兰青
电       话: (0571)87054409
电子邮件: lsglc@zjsft.gov.cn
工作职责:   指导和监督全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律师协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审核登记全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构的建立、变更、撤销,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进行年检,审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和执业证的颁发、注册工作;指导监督国外(境外)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和我省律师事务所在省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查处全省违纪律师、违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违纪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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