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胡海珊任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胡建宏任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所长; 芦琳野任浙江省司法厅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兰青任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萍任浙江省司法厅计财装备行政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俊伟任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桂漪雯任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调研员职务; 蒋建明任浙江省乔司监狱调研员; 倪建新任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员。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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