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6日)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于本月15、16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这次考务会议是最后一次考前动员,接下来冲刺阶段的时间非常紧迫,希望大家领会会议精神,将第六次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好、实施好。这里,我讲三个问题。 一、我省五次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至今,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关心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精心谋划,顺利完成五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年共有49681人报名参加考试,实际参加考试41937人,平均合格率为12、90%,共授予5409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们的报名人数逐年提高,尤其是第四次和第五次,提高的幅度很大,由7000-8000人猛增到超过12000人。我省通过考试的人数和通过率也呈稳步上升的势头,数年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应于我省只有一个放宽报名及录取条件的县级地区,我省的录取率在全国是走在前列的。这与大家在考务工作中精心组织、从严治考,为考生创造的公平、公正、舒适、安心的考试环境,使考生临场应试水平发挥稳定是分不开的。我省历次国家司法考试成功组织实施,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也越来越为社会和考生所认可。总结几年来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的成绩,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考前充分准备、开拓创新思路 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前准备有很多工作要做,要落实保密具体要求,制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多方沟通协调,落实考场考点,编制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还要做好宣传、培训、后勤等工作。各地善于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流程。如,一些地市制定了“试卷交接制度”、“保密保卫人员守则”、“保密室管理制度”等很多具体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省厅也建立了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考核机制、考务工作责任书制度,通过督考人员打分、材料报送规范性评价等综合评定,以此作为评选先进和日常工作考核的主要参数。 (二)服务广大考生,优化考试环境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长期以来重视并履行司法行政和司法考试的服务职能,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追求人性化服务当作工作重要目标。司法考试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个窗口,尤其是考试这两整天,是体现服务的关键。各地花了很多心思,想了很多办法,落实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三)加强考场纪律,实现公平公正 各地采取各种办法加强监考管理,严防作弊行为,如对异地报名的考生进行重点关注;加强后勤、保卫上的人力投入,精心部署,做到既不放过作弊行为,又不涉及无辜考生,使考生站在平等的舞台上竞争,实现公平、公正。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方位统领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具体工作 根据司法部要求和司法考试工作的职能,联系我省实际,今后一段时期司法考试工作所要明确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为我省司法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选拔、输送优秀法律人才为己任,以“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为司法考试工作的目标和载体,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建立一套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特色鲜明、体系健全的国家司法考试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今年工作的特点,要求各地严谨对待每项工作、高标准完成每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 我省今年有13000多人报考,创历史新高,涉及面非常广泛,而且大的地市设有多个考点、上百个考场,如果没有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各地要把准工作方向,加强事业心、责任心,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规范 1.认真组织学习和培训。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工作制度,尤其是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和监考老师的培训,保证学习的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对于今年新设的考点学校,更要强化、细化对监考老师的培训。传统作弊形式今年可能会较为突出,如替考、抄袭等,请各地予以重点关注,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2.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度。各市司法局长是本市司法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考前要听取考试实施准备工作的全面汇报,考试实施期间要亲自部署指挥,对考试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主管局长是第二责任人,要具体负责,全程指挥,各考试主要环节如试卷监管、考试实施、试卷返送、成绩发布等,一定要亲自检查过问;考试办主任是具体工作的安排者和实施者,要负起应尽的责任;各工作环节的同志要认真查漏补缺,消除工作隐患,一丝不苟地做好实施工作。在考试期间,领导层、实施层、监督层务必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司其职,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3.严格依法办事。参加考试都是学习法律的人员,具有很强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因此,组织考试工作应当慎之又慎,处理每一个问题都严格依法办事,实体严谨,程序严密,证据充分,包括任何细节,力争不出现法律上的争议。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 有关司法考试的工作纪律,厅党委书记、厅长胡虎林同志一再强调:“司法考试工作是全厅性的一项工作,是一件大事。对考试纪律要严格执行,对考试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把关,这是我们最根本的责任。”各地要充分领会胡厅长指示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把握工作原则。考生的个人资料绝不能随意向外界泄露;在处理同样情况的违纪行为时一定要把握统一标准。 (四)进一步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 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十分重要,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现问题。为此,首先要把基础工作打扎实,对可能出现的疑难及紧急情况进行研究归类,制订预案,提前准备。其次要对一些个案作分析。省厅汇编了《国家司法考试考场违纪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借鉴,指导处理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再次,要将人、财、物配备到位,这是物质基础。这里再强调一下,司法考试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最后,要形成一个领导果断决策、工作人员迅速执行、重大事情集体讨论的突发情况处理机制。 三、抓住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 (一)加强监考,维护司法考试形象 考试实施环节是整个司法考试工作的核心,而监考则是考试实施环节的核心工作,监考工作就是防止作弊,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要坚决防范作弊行为的发生。同考场内雷同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监考不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利用传统手段很难发现的高科技作弊手段如用蓝牙手机、耳麦、寻呼机等作弊。为此: 一是仍要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防范通讯工具作弊。今年省厅已与省公安厅、信息产业厅、保密局联合发文并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意见》,准备采用先进的电子探测、考试巡逻车,对高科技作弊进行防范。各市司法局要安排专人做好与保密局(委)、公安局、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多头并进,有效地防止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现象。 二是要突出强调传统的监考手段。在人防和技防的两个手段中,要以人防为主,这是需要把握的工作原则。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善于观察,敢于查处,注重证据的收集,不给违纪人员和潜在的违纪人员任何机会。 三是加强宣传安全防范上的新举措。对于今年采取的新举措,各地要尽最大可能与媒体联系,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和宣传力量加强宣传,震慑那些跃跃欲试的考生,也让其他考生产生敬畏,争取把作弊动机及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司法考试成为对每一个考生都是公平、公正的体现最高权威的国家考试。 四是要注意一些容易忽视的考生行为。从司法部的统计数据看,违纪考生中雷同、替考、使用通讯工具、抄袭等占了绝大多数,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违纪行为,通过加强考场内巡视管理应该是可以发现。但是,一些细小的方面也不能掉以轻心,如考生在试卷上做标记,交换答卷,将试卷私自带出场,不按照规定时间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这些也都是违纪行为,不能忽视。 五是加强监考证件、工作人员证件的管理。各考点要坚决做到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凭证进场,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目前设计的监考证件、工作人员证件外壳可反复使用,但也不能自行制作使用证件。 (二)严格保密,保证试题试卷安全 司法考试的保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考试分四门,实施过程较长,涉密范围广,涉密人员多,保密周期长,运作环节多,容易出现问题。今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我厅与省保密局、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联合发文及司法部的会议都对保密工作提出了要求。保密工作必须落实以下四项基本内容:一是照章操作。试卷的发送、接收、返送、保管等各个环节,部里都下达过很详尽的标准,还有流程光盘,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二是配置达标。再次强调,保密室的设立应由市保密局同志检查认可。省厅对一些不达标的地市已专门下拨的建设保密室的经费,绝对要保证软硬件达标过关,杜绝出现不合格现场。三是责任到人。大多数地市都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有分工,落实责任。保密工作人员,应当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式干部或干警。四是手续齐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纪律和交接手续,同时保证试卷运送安全。在试卷返送环节,要继续做好保密工作,做到密封规范,保管安全,防止单独接触试卷、答卷。 保密工作这里还要强调一下信息安全问题,这也是属于大保密的范畴。几年来,省厅在报名网络上投入很大,平台运作的功能效果突出。但目前对于网络的信息管理工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突出的是考生个人信息的流失、统计分析数据的发布程序和管理漏洞、试卷及保管信息某些关键环节的工作信息流失等。各地对信息管理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加强管理;制订防范措施,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三)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考生服务的理念 国家司法考试是面向社会、直接展示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形象的一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系统的领导和同志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处理好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的关系,切实树立为考生服务的理念。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考生提供周到、细致、热情、耐心、规范的服务。要在符合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多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做好服务,以满足广大考生对良好考试秩序、公平考试环境的要求。 同志们,距离司法考试开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当务之急是把现在的工作做好,把准备工作做得更细些、更实些。要按照司法部提出的2007年司法考试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严格管理、有效管理。希望大家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各项具体任务,为司法考试的成功举行,为树立、维护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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