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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虎林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上的讲话

2007-09-12 14:54:00

  这次读书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以及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就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进行研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
  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和调研,就加强作风建设谈一点体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作一强调。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深理解,进一步明确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历史使命,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而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既是贯彻落实这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这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只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用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思想和行动的指针,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才能带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只有不断提高自身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才能使自己成为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因素和巨大力量;只有始终坚持把执政为民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才能建立起新形势下密切的干群关系,进而带动党风、政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于我们进一步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以良好的作风带领广大干警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项工作,努力为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而奋斗,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重大战略决策,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目标的必然要求。
  今年6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全省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强调要努力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更加宽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力争在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走在前列。落实省委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省委于今年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又于6月专门作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省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加强五种作风建设,发挥五个方面表率作用的要求。这是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治本之策,也为我们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带了个好头。纵观这几年,围绕各个时期的总体目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在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而要保持继续走在前列并有新的突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首先在加强作风建设上继续走在前列,做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只有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才能在全系统进一步形成立足本职,贯彻落实省委重大战略决策,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目标的强大合力。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干警队伍,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机关效能建设、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各单位贯彻厅党委《关于开好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带动了整个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有不少市县司法局进行了换届,一批新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今年还是省属监狱劳教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相对集中的年份,这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系统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尤为重要。只有抓住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才能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进而促进整个干警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培养整个队伍过硬的作风,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因此,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深理解,进一步明确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强化措施,深入推进。
  二、保持清醒头脑,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作风建设状况,我们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估价,首先要充分肯定我们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惰”——精神不振奋,工作进取心不强,缺乏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对干好本职工作缺乏信心,对工作积极思考不够,深入研究不够,导致情况不明,思路不清。有的公仆意识明显淡化,凡事讲条件、讲排场,没有认识到条件是为工作提供服务的,而把条件看作是身份的象征。有的学风不正,对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刻苦性、钻研性,或学而不思,或学而不信,或学而不行,或学而不深,满足于一知半解,导致自身知识空白、本领空缺,水平不高、能力不强。
  二是“浮”——工作不踏实,缺乏对基层以宏观的思维实施有效的领导和指导。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不注重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不善于及时总结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作经验,习惯以开会、发文的形式安排计划、部署工作。有的深入基层只图形式不求实效,“身入”而没有“心入”,因而也就很难了解基层的实情,很难知道一线的困难,很难掌握干警的需求。有的本已身在基层,却坐在办公室里不肯挪动,致使本单位有的情况还是上级了解得深,有的问题还是兄弟单位知道得早。有的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似乎工作是做给领导看的,上面来检查,临时搞一下突击,做一下表面文章。
  三是“僵”——思想不解放,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工作思路不开阔,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无力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机遇意识不强,存在着“等、靠”的思想,凡事只等上级下文件、作指示,按政策积极“要”的力度不够,甚至对一些看准了的、应该马上办的和有条件办的事情,也一味拘泥于某些条条框框,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怕出乱子,以致丧失了一些宝贵的发展良机。
  四是“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没有得到很好发扬,缺乏正视问题、知难而进的勇气。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对工作不敢抓、不敢管,遇到困难和矛盾能避则避,开展批评不大胆,做太平官,当老好人,对一些难弄的“刺儿头”,严肃不足,温情有余,影响了积极工作的同志的情绪;特别是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见事迟、反应慢,造成了工作的被动。有的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更不愿受到批评,觉得受到批评没面子,损了做领导的“威”。
  五是“满”——荣誉面前不进取,存在着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思想。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不明白“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为保荣誉而保荣誉;老拿自己的长处与别人的短处比,对自己的不足则强调客观的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少,甘做井底之蛙,盲目夜郎自大,安于现状,满足于“不出问题”;汇报工作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甚至对本单位出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也采取“捂盖子”的态度,怕处理了给自己脸上抹黑。
  六是“散”——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坚决,领导班子的合力不强,缺乏应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精神不够强,成员间存在着分工分家的现象和本位主义思想,对事关全局的工作和一些必须集体研究的问题,也沟通不够,习惯于个人说了算。有的不按党性原则办事,甚至对上级的部署、指示,也随意取舍,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做到令行禁止。有的身份意识不强,不分场合发议论,“跑风漏气”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杜绝;工作出了问题,当“事后诸葛亮”,不注意维护班子的形象。有的班子核心不突出,成员不能很好地维护“一把手”的威信,位置不正,“补台”作用发挥不够。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被亲情、友情所困,使用权力时,过多地考虑是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对群众、对工作有利还是有害则考虑不多。
  七是“傲”——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不牢固,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机关“衙门”作风。具体表现为领导机关还缺乏对基层深厚的感情,无形中有一股高高在上的“傲气”,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近几年虽然有了很大改变,但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办事效率还不够高,离合格的“参谋助手”还有距离;部门间协调、衔接不够,以致造成了“政出多门”或“多头上报”等对工作不利的局面,也给基层增添了麻烦。由于机关工作的弹性比较大,一些同志工作的主动性不强,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最好别人多干一点,自己少干一点,造成了实际上的“苦乐不均”,对此群众很有意见;更有甚者,有些不干事的或者事不多的同志,还喜欢找人闲聊,这既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也容易惹是生非,影响团结,影响机关自身的形象。
  上述问题,有的是普遍的,有的是个别的。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是作风不正,我们有一些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核心问题是群众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此我们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要认真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花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三、抓住关键环节,把握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倡导广大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发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实现自身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第一,坚持思想政治领先,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在认真贯彻“四个坚定不移”上狠下功夫。
  思想决定行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解决的实质上是一个坚持以什么样的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问题。因此,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思想政治领先,始终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新时期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今年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了“四个坚定不移”的科学论断,即: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四个坚定不移”共同构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动力、根本和目标,贯穿了党的思想路线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党和国家的大局至关重要,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也是衡量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是否讲政治的重要标志。当前,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在认真贯彻“四个坚定不移”上狠下功夫,自觉地做“四个坚定不移”的拥护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法工作指导地位,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思想路线、科学发展观、“四个坚定不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要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和精神动力,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以全新的理念、扎实的作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学风建设,着力在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
  学习的本质是人对客观世界、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而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对领导干部而言,学习不仅是一种工作需要,而且是一种政治要求、一种精神追求。现在的领导干部都是有文化的,不读书的人可能没有,但真正做到求知善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学风不正的现象在一些领导干部的身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加强学风建设以端正学风,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江泽民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从实际中来并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能真正学懂,也只有联系实际,才能真正学好。”胡锦涛总书记则强调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因此,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端正学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在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具体要把握好这样两个环节:一是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自己,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同时,重视加强对领导科学、管理科学、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做好领导工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二是要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自觉做学以致用的表率,既要纠正就学习而学习,停留在完成多少字的体会文章上,或仅把学习用来装装门面的错误倾向,也要反对一事当前,先看看“老祖宗”是怎么讲的、书本上有没有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要善于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同时,要着眼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策于实践,求教于群众,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坚持求真实干高效,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在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
  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是领导干部优良作风的生动体现,也是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里的核心问题是抓落实。所谓抓落实,实际上就是把决策付诸行动,进而取得预期效果的实践过程。我们要深刻认识抓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抓不抓落实、如何抓落实、能否抓好落实,作为锻炼我们党性觉悟、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任务。在对待抓落实上,有一种情况是工作布置了、文件发过了,但贯彻执行的实际效果怎么样却并不关心,群众是否满意并不知道,这就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工作作风不实的官僚主义表现;还有一种情况是抓工作落实确实很“卖力”,但图的是一时表面的轰动效应或所谓的“政绩”,并没有考虑到是否符合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力,结果是劳民伤财,群众意见很大,这是工作作风不实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主义。以这样的形式抓落实是万万要不得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坚持求真实干高效,把调查研究这一最基础性的工作做深、做透。最近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的主题就是“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吴爱英部长在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应用对策研究,解决影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批判与借鉴的关系,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同时,吴部长还就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个领域的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因此,贯彻司法部会议精神和吴部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着重是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同时,要雷厉风行地办事、办文、办会,对任何一项工作,只要已经确定了,责任明确了,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尽快付诸实施,不打折扣,尤其不要拖。由于拖,往往会使得一些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甚至使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也变成了问题,可以说,这种危害比问题本身还严重。要善于在调查研究中总结经验,发现和培养典型,用典型引导和推动工作;要把深入调研、狠抓落实,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努力在全系统营造起一种深入调研且善于调研、狠抓落实且善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第四,坚持根本组织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着力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上狠下功夫。
  民主集中制,既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我们党的一项根本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干部领导作风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针对当前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近年来不少中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的实际,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同时,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并狠抓落实,最关键的是要坚决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同时,要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完善和充实民主集中制的内涵,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贯彻执行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个人分工负责是对集体领导的负责,一旦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班子全体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另搞一套。作为“一把手”,要成为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成为改进领导作风的带头人。要有宽广的胸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当“班长”而不当“家长”;善于总揽全局,秉公用权,协调各方,总揽而不包揽;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和集体智慧,周密论证,科学决策,果断而不武断;善于调动和发挥“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知人善任,信任而不放任。监所单位政委、监狱长(所长)两个正职能否齐心协力、团结共事,对一个单位的工作能否发展非常重要。因此,要相互“补台”而不“拆台”,为整个班子的团结做出榜样,努力使领导班子成为一个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五,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加强生活作风建设,着力在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上狠下功夫。
  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涉及个人家庭、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生活方式、思想情趣等方方面面,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声誉,还关系到社会风气的好坏,因而决不是个人的小事和私事。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在社会活动中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这一最新论断,富有现实针对性和创新性,拓展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领域,提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加强生活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着力在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些反面典型案例看,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开始的;一些别有用心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把领导干部拉下水,也常常是从所谓的“生活小节”上打开缺口的。在党长期执政和形势发展复杂多变的今天,加强和改进生活作风是对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对此,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艰苦奋斗、勤俭创业、勤俭办一切事,始终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作风。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忘记党的教育、制度和纪律,不能忽视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慎独、慎初、慎微,纯洁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自觉做到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集体活动与单独行动一个样。要及时扫除自己政治上、思想上、人品上沾染的灰尘,一身正气、廉洁从政,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和影响,以优秀的品格、高尚的行为、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四、以振奋的精神、良好的作风,抓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年初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促进了各项业务建设,为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并呈现出不少亮点。同时,司法行政的一些重点工作,被进一步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当中,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形成。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总结深化工作,巩固扩大前一阶段工作成果。
现在到年底已经不到五个月了,时间紧、任务重;要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位同志进一步振奋精神,时刻保持良好的作风。贯彻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下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监狱劳教工作方面,着重要抓好监所安全稳定、监狱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维护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始终是监所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下半年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监狱劳教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监所安全稳定工作。要在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的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上。对已经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以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确保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监狱体制改革作为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已在全国14个省(区、市)部署开展。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对监狱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争取200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因此,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已经不存在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怎么改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在加强向省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汇报的同时,抓紧同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成立我省的监狱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早日以省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上报我省的监狱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下一步监狱体制改革实质性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保障监狱充分履行职能的客观要求,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接下去我们重点要做的是,对照司法部《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我省监狱实际,尽快修订完善我省的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然后,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稳步实施,着力构建起覆盖全省监狱系统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促进提高监狱的工作水平和执法水平。劳教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进一步完善方案,力求实现新的发展。
  (二)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着重要抓好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前不久,我们成功召开了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义乌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一体功表彰大会,进一步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到2008年底司法所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的总体目标。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抓好会议精神特别是陈敏尔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厅将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督促。以义乌会议为契机,省厅正在加强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更大支持,以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司法所建设、发展的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地也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从目前情况看,不少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与省里规划相配套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这是抓落实的具体体现,值得充分肯定,值得学习借鉴。这方面工作进展不大的单位,要抓紧迎头赶上。
  人民调解工作是我们拿得出、叫得响的“品牌”之一,其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独特的职能作用,已经越来越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半年,我们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第五次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进行之中,各地也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高质量顺利召开。届时,省领导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并将表彰一批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前不久,周永康、赵洪祝、吴爱英、陈敏尔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我省探索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做法。这些,都是促进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有利因素。我们要充分把握好、利用好这些有利因素,抓住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并通过积极努力,以推行“以奖代补”为切入点,争取在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上有新的突破,促进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人民调解独特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着重要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省厅联合有关部门相继修订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青少年和农民等五个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省委夏宝龙副书记在7月初召开的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也对进一步做好五个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功能,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通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加强以乡镇和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群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的同时,开拓思路,不断探索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新举措,努力扩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分别被列入了“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全省综合性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当中。下一步,我们要以联合省民政厅表彰全省第二批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为契机,继续抓好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三年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抓紧研究新一轮创建工作规划,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制定融针对性、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与此同时,加强对地方依法治理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并参与“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着重要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是贯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司法部和省厅分别制定下发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为进一步推动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在这里着重强调三点:
  一是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相关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到主题实践活动与相关工作目标,是“载体”与“内容”的关系。有了主题实践活动这个载体,使得我们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任务更加明确,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因此,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相关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形成“两张皮”。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活动的成效,最终达到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目的。
  二是要全力抓好“工作实践”这一关键阶段的工作。当前,主题实践活动已经进入了“工作实践”阶段,这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承担社会责任。各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要紧扣主题要求,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方法与途径。要整合各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工作不同的职能作用,形成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优势;注重将力量向相对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乡镇(社区)工作联系点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各地一些公开承诺要办的实事,要明确具体内容,细化相关措施,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取得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效果。
  三是加大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督查和宣传力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度表,对学习讨论、工作实践、总结表彰三个阶段的活动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克服走过场。同时,要特别重视做好主题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我省主题实践活动的全貌;对各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树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另外,省政府纠风办于今年6月专门发出通知,对全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基层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要求。这是我省今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将于9月份具体实施,我们系统这次纳入评选范围的是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省厅将出台评选细则,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希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纠风办和省厅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评选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自评、考评、审核、推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真正把优秀的基层单位和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出来。同时,通过评选,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努力把司法行政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新世纪新阶段,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任务艰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以振奋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七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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