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惠民大行动
|
| 发布时间:2008-04-23 02:38:30 |
来源: |
|
一、开展律师“惠民大行动”,实现“一村一律师”服务全覆盖工程。积极为农民的土地承包、宅基地、工资拖欠、劳动保险、工伤医疗、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充分利用律师职业中的信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律师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为村社资金引进、项目引进、人才引进服务。 二、 组织律师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律师介入重点项目搭建平台,做好项目法律需求与律师之间的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在组织律师抓住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搞好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和化解建设合同履行中的纠纷,促进建设合同的履行,及时参与解决重点项目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组建县长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组织指导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及政府部门举行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商务谈判、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畅通农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延伸到全县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权限委托下放至街道、乡镇司法所(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我与法律援助”活动,与村民面对面谈心,向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惠民卡。 五、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统筹协调劳动、建设、医疗卫生、工会等部门,集中资源、集中时间快速处置农民工维权与法律援助重大突发性事件。组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利用三下乡机会深入各村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农民工提高法律意识,掌握好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象山县司法局)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