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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建立“市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

2008-04-30 09:54:42
      为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使之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及时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跨区域、跨行业的民间纠纷、涉及农村改革措施的完善和经济利益调整的矛盾纠纷、专业性较强的复杂疑难的民间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日正式建立了“东阳市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
      “东阳市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以综合协调为主的一个市级人民调解组织。其受理矛盾纠纷调解的范围是:跨镇乡(街道)区域的民间纠纷、跨县市区域的民间纠纷、镇乡(街道)久调未决的复杂、疑难民间纠纷、专业性较强的民间纠纷。委员会由市分管领导担任名誉主任,聘请一名热心调解工作、熟悉法律法规、具体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退休老干部担任主任,各镇乡、街道调委会主任和聘请的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调委会成员。调委会运转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办公场所由市司法局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目前,该调委会在人民法院建立了人民调解接待室,待条件成熟,将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劳动促裁、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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