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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裘村镇司法所发挥三大作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2008-05-12 14:23:54

  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保证各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裘村镇司法所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参与基层维稳。
  一是发挥“指导员”作用。积极指导18个行政村开展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从组织建设入手,在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之际,确保村调解主任进入支委、村委,提高基层维稳能力;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纠纷排查、登记、调处制度、归正、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帮教制度;从业务建设入手,对新任调解主任进行上岗培训,指导开展纠纷排查调处、普法依法治理、归正、矫正人员帮教和规范档案台帐等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和谐裘村夯实基层基础。
  二是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复杂疑难纠纷调处,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通过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通过充分发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多途径地进行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因地制宜,开拓进取,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人员网上管理等新机制的实践。
  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司法所干部凭借自身业务知识专长,为基层党委政府当好助手和参谋。2007年,向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条,被采纳1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制定村规民约12件。参与治安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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