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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8-05-05 12:08:29

  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月29日成立以来,认真执行《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要求,积极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化解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4月20日,调委会共接待咨询百余人次,受理重大医疗纠纷11起,涉及金额356.2万元,其中6起为死亡事件。目前除2起正在调处、1起引导医疗事故鉴定外,其余已全部得到化解。
  医疗纠纷调委会参与化解医疗矛盾纠纷,为医患双方搭建了沟通协商解决平台,既保护了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医院处理纠纷的压力,为预防医疗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辟了一条新路。上述11起医疗纠纷,由于调解员及早介入,通过疏导教育、依法调解,6起停尸闹事事件,自行移尸2起,其余均得到妥善处置;调解纠纷场所也成功由院内转移到院外,未发生一起医疗机构被砸和医务人员被打情况,使正常医疗秩序得以维护,医院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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