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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五项措施推进新居民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08-05-06 13:01:59      来源:平湖市司法局

  一是简化办案程序。在适当、合理的基础上放宽受援条件,对一些比较特殊或紧急,若不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再无法实现的情况,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经济困难证明。按照“及时受理、及时调解、及时结案”的方针,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一站式办公,申请-审核-指派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扩大援助影响。加大对新居民案件的援助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确保办案质量,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目前已办理新居民法律援助案件89件,占案件总人数的46.8%。深入开展对新居民法律援助典型案件的援助,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健全援助网络。发展社会组织开展新居民维权工作,在全市形成了援助新居民的整体网络,法律援助站点突破了600个,覆盖了全市所有的村(居)和重点骨干企业。通过法律援助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站点和信息员优势,增强新居民法律援助工作力量。
  四是创新服务形式。灵活运用代书、诉讼指引、组织调解等服务形式,降低新居民维权的成本,为新居民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对涉及新居民工资、工伤赔偿类案件坚持调解先行的原则,法律援助代理受援人,尽量通过调解方式结案。2008年以来,已经有7起涉467人的群体性纠纷以非诉讼调解方式结案。
  五是加强案件回访。对新居民援助案件进行回访,在了解法援案件承办质量、向受援人宣传法律援助的同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援助到底”的原则,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新居民,协同妇联、工会、司法所等部门,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帮助新居民摆脱困境,使受援者不只得到法律上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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