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上午,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突然挤进了30多名操外地口音、工人模样打扮的人,大声嚷嚷着要找律师救命,顿时人头攒动,气氛紧张。他们究竟是哪里来的?出了什么急事呢?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徐琼毅主任的热心接待和认真了解,原来他们是来自青田县樱花足浴休闲会所的31名员工代表,原本要在4月15日发放工资的,但是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工人们多次讨要无果。更令他们担心的是樱花足浴休闲会所在4月17日关门停止营业,目前31名工人现在都未找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希望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讨回救命的血汗钱。 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决定简化审批程序,为31名受援助人提供便捷服务,专门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办理此案。援助律师接案后马上整理材料,连午饭都没顾上吃,为31名受援助人逐个填写各种表格和公函,光整理案件材料就打印掉了两大包A4纸,可想工作量之大,再加上当天天气闷热,援助律师忙的汗流浃背,但是为了当事人尽快取得工资,援助律师始终坚持工作着。 第二天下午,援助律师与31名当事人来到法院立案。5月5日上午,在法庭的调解下,樱花足浴休闲会所的两名负责人,当场拿出十万元为工人们发放工资,拿到工资的工人们都十分高兴。青田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报道,当记者采访一名受援助对象,问他有什么感想时,他兴奋地说:“我们没有想到能怎么快拿到工资,非常感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的热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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