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队伍建设,突破专职人民调解员空白。首次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公检法司选调、返聘,在村级司法联络员中聘任等渠道创建市、镇、村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突破人民调解员长期兼职的发展格局。 二是抓平台提升,突破人民调解的条块限制。通过由市委、市政府直接创建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统一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调解资源,处理全市各类重大复杂纠纷,突破了原调处中心层阶不高、协调不到位的管辖局限。 三是抓制度创新,突破人民调解的机制衔接。首创市联合调解委员会,创建市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解联动”机制,突破调解机制在社会其它领域的对接与延伸。 四是抓发展环境,突破人民调解的社会化格局。通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创立市联合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增拔人民调解经费,有力推进了市、镇、村三级网络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在医患、劳资、海事、外来人员维权等领域的延伸,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民调解的氛围得到空前提升,有力促进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化发展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