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准确办理相关手续,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对于手续不全,一次性告知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材料。 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提问。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农村群众积极开展上门服务。 三是服务事项“零积压”。严格执行办案承诺制,对援助案件及时审核,积极受理,限时办结,严禁无故拖延和积压现象发生。 四是服务质量“零差错”。在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十分注重办件质量,严把诉前准备关、诉中跟踪关、诉后总结关,所援助的民事案件基本上达到胜诉。 1-4月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4件,其中民事案件112件,刑事案件32件。解答法律咨询1009人次,接听法律服务热线198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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