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按照“乡乡建站、村村设点、方便群众、便民利民”工作原则,重点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努力构建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形成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一是积极拓展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做到哪里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站就建到哪里;哪里需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站就在哪里发挥作用,做到就近受理,服务到位,高效快捷,应援尽援。 二是在乡镇、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看守所等部门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充实力量。 三是加强村级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建设,确保村村设立、人员到位。 四是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向劳动保障、工商、部队、学校、非公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市场、“新苍南人”聚居地等领域延伸,满足不同人群的法律援助需要。 五是选配“政治素质高、热心援助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设司法所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司法所人员兼任,其它乡镇由综治办人员或司法助理员兼任。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人选由所在乡镇、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确定,报县司法局发文聘任,聘期两年;村居联络点联络员名单由各乡镇确定后报县司法局备案。 六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层级指导,明确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落实便民措施,建立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援助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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