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第四次人民调解工作暨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工作,部署任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发来贺信。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叶明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宣读表彰文件。 王国平在贺信中充分肯定近年来杭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快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他希望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工作者认真抓好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打造“平安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认为,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意义重大。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客观要求,是改进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杭州”的重要举措,是发展民主政治,打造“法治杭州”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结合当前实际,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调解意识,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上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切实把有效化解矛盾和预防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点和切入点;要进一步倡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良好作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转化升级,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方式、组织形式、工作机制,主动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新途径,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永葆人民调解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会议强调,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和法治考核体系,完善基础队伍建设,奠定牢固群众基础,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理解调解、参与调解、支持调解的氛围;要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章理事”的工作格局。 大会表彰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萧山区、建德市等两个单位和西湖区三墩镇人民调解员褚金水在会上分别交流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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