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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2008-06-06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已全面启动。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举行。6月11日报名工作开始。


  我省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6月11日—25日为网上预报名阶段。所有在我省的报考人员必须登陆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 )进行网上预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
  7月11日(杭州考区从7月3日开始)—20日为现场确认报名阶段。报考人员须按预约的日期由本人到各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时须提供预报名阶段获取的网报号,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我省考生须注意的几个政策调整和工作变化
  一是允许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司法部网站提供格式证明下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市司法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允许台湾居民报考。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浙工作、学习和居住的台湾居民,如在浙报考,应与在浙工作、学习和居住的港、澳地区居民一起统一在杭州考区进行报名。
  三是报考人员一般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市考区报名。在户籍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也可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四是我省继续推行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今年我省借助于支付宝的网络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该平台提供了多种网上支付的方式,如网银支付、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卡通和邮政网汇e等。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支付方式。建议考生使用工行、招行、建行、农行等四家银行的网银支付,且事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单笔最低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


  司法部于6月6日在中国普法网上发布了考试公告,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将于6月6日在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zjsft.gov.cn)、6月9日在《浙江日报》上发布考试公告。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更多工作情况,请浏览相关网站或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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