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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质量跟踪监督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8-07-03 12:12:18      来源:余姚市司法局

  2008年5月1日,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台了《余姚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质量跟踪监督。之后,法律援助中心的质量监督人员对受理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依照《办法》规定,通过上门或电话督查、旁听庭审、向受援人作案件质量回馈调查等手段,全程跟踪掌握援助律师的办案情况,及时指出并纠正援助律师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援助律师把办结的案件提交援助中心后,市援助中心落实专人根据援助案件承办情况、援助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情况、受援人反馈意见、案卷归档、社会评价以及案件疑难复杂程度等六个方面对每一起援助案件进行验收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确定援助律师的办案分值,再根据办案分值最终确定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的数额。
  《办法》实施1个多月以来,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受理的23起法律援助案件,全部实行了全程质量跟踪监督,通过对已办结的几起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的案件质量回馈调查,受援人对援助律师的工作和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均达100﹪。通过全程质量跟踪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援助律师的工作责任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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