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09年12月8日下午,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70名农民工聚集在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同志帮忙讨要工资。由于工人们赶得匆忙,有的甚至连身份证、工资条等证明都没有带,法律援助中心紧急启动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程序,连续奋战7个多小时,终于在深夜11点为符合条件的工人办好援助手续和准备好起诉材料。次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作为农民工们的委托代理人,前往镇海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立案,并向镇海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防止公司转移账户内资金。12月22日,区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了此案,58名工人要求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共计181284.70元的请求得到了支持。被欠工资通过强制执行,于24日全部到达工人们的手中。其余12名工人在补齐身份证明等材料后,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经仲裁和强制执行,被欠的10800元工资也全部发到了工人手中。 案例二:2009年年末,丽水市云和县某工艺厂陆续有129名员工因工资被拖欠到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拖欠工资总额达104.5余万元。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批手续、快速立案、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律师开展服务。经过援助律师的调查取证和积极努力,经云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企业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负责人承诺于09年12月28日前向工人支付工资。由于到期资方未能履行协议,在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工人们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2009年12月,省司法厅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讨薪专项行动的开展,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指派,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解决纠纷,提高效率快速实现权利;加强与法院和劳动仲裁等部门联动,提高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审理力度和效率;强化“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和工会“12351”维权帮扶热线的值班制度,及时为来电咨询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目前我省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正在进行中,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讨薪案件千余件,有更多的农民工将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政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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