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RSS订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结果公布
 
浙江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浙司许鉴通字〔2009〕81号)
发布日期:2010-01-0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行政许可

受理通知书

浙司许鉴通字〔2009〕81号

    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

  2009年12月22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机构住所由“杭州市莫干山路76号”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五楼”的申请及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关于变更机构住所的申请报告;第330105004号《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其他相关材料。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上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素红,0571-87056377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杭州市司法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11号 邮编:310007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电话:0571-87054435 电子邮箱 : ssft@zj.gov.cn 域名:www.zjsft.gov.cn
Copyright(c) 2006 浙江省司法厅主办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55122号
最佳浏览状态:1024x768 Resolution with Microsoft IE 5.5 Above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