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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0-02-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制宣传处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省从实际出发,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强化具体措施,增进工作活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引导和促进普法重点对象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增强法制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全省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全省有95%以上的县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建立了学法制度,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县级以上党委组织开展法制讲座650次;县处级以上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368次,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20多场。
  二是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的通知》,开展了“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在全省各地普遍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推出19家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青少年“心灵对话”法律知识互动答题大赛、“美德起舞”实践小品活动、百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教育厅、省律师协会等四部门联合启动了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制宣传为主题的“春雨行动”。目前,全省有4368所中小学校实现了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切实加大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丰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从2007年起,省普法办编印浙江普法(农村版)法制宣传挂图,半月一期,免费发放至全省35000个行政村。与省文化厅联合召开了“法律进乡村”暨法制宣传教育进农家现场会,推行了由政府买单、惠及村民的“一村一律师”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函授学习、远程教育、组织“村官”法律知识大赛、“送法下乡”等形式,村“两委”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进一步扩大了农村法制教育的覆盖面。目前,全省有90%的村(居)委员建立了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88%的村(居)民每年至少接受过1次以上的法制教育,100%的基层干部上岗前接受过法律培训。
  四是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辟宣传橱窗,展出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成立市民学校或义务宣讲团;开设法律宣传服务热线等形式,积极探索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方式方法,基本实现了“道德入民心、法律进万家”的目标。
  五是结合“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了全省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各地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经常性地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法律宣讲小分队到企业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扎实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
  六是结合“法律进单位”等活动,在车站、码头、公司、中介机构、服务场所等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尤其是加强了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据统计,全省已有80%的县(市、区)制定了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的规范性制度,共建立568个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基地,2196所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夜校),1945所企业职工法律学校。全省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乡镇、街道、规模企业建立法制学校的面达到85%,有88%的注册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接受过1次以上的法制教育。调查显示,我省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就业环境和工作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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