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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2010-03-1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底,为进一步加大讨薪力度,省司法厅与省总工会联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春节前,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2010年2月底,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4220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157 名,涉及欠薪 5643.77万元,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4044.58万元。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合力维权
  农民工讨薪是一项综合性的维权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合力维权。2009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周永康同志在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三个纳入”的要求,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之中,成为了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构成了维权体系,并充分利用该体系的有利资源,在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中注重加强与总工会、劳动监察、法院、仲裁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建立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如宁波市鄞州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与总工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清欠办”、法院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了欠薪法律援助案件联合处置中心,合力快速解决欠薪问题,在专项行动中共为 1030名农民工及时追回欠薪254万元。
  二、利用“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优势,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体效应
  2009年上半年以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县级司法行政的职能整合,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新形势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通过建设“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把法律援助、“12348”咨询专线、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职能资源有机整合,形成法律服务综合优势。各地充分利用了这一平台优势,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体效应,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对来访的农民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行申请、审查、审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等一次性办妥,并当场交给人民调解组织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做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零等待”,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群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加强欠薪排查预警工作,主动帮助农民工维权
  为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不和谐因素,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会部门积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力度。一些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会部门,通过乡镇司法所和乡镇的工会组织,广泛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重点关注、查访对工资支付有“前科”的企业,以核查帐目、开展企业职工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敦促工资支付不规范的企业限期落实。12月份,宁波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在住宿和餐饮等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1529名农民工补发了工资14972.6元;一些地方组织本地区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上门,深入农民工的租住地、劳务市场、企业等场所,提供法律援助的信息,讲解法律援助的基本流程、申请条件等内容,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一些地方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的作用,实行“法律援助无休息日接待”和24小时全天侯法律咨询服务,调整优化社会律师值班制度,安排执业三年以上,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经验的优秀律师值机“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及时掌握农民工讨薪信息,了解欠薪动态,做出舆情分析,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提前介入,化解风险,防止因欠薪引发群体性案件或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发挥了“调节器”,“减压阀”作用。
  四、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方便农民工维权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降低困难标准,扩大受案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惠泽更多的农民工;贯彻执行“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坚持对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一律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直接受理;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一楼沿街便民接待窗口建设,装挂醒目的标识,设立无障碍通道,让农民工认得清楚,找得容易,进得方便;延伸服务触角,在农民工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零距离”,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与司法救助实现无缝对接,在法律服务机构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代为受理,代为初审,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指派,实现“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实现“三优”服务—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方便农民工维权,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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