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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司法局五项举措做好贫弱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0-03-1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田县司法局

 

  青田县司法局围绕“民生和谐年”创建主题,以推进“法律助民工程”为工作主线,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大力拓展法律援助领域,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力求在第一时间为贫弱群体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
    一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年初开始,我局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二是将调解介入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由援助中心主动安排在援助律师的介入下,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从而降低诉讼成本,和谐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三是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在律师指派上,实行当事人自愿选择和中心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庭审阶段,实行案件听庭制,增强律师的责任意识;对受援人实行回访制度,认真听取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及早介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统一了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案件的办法。同时进一步保障援助律师在承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的各项权利,方便律师开展工作。
    五是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在各乡镇、社区等法律援助站设立了由专职调解员兼任的法律援助联络员,以便掌握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更好更快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青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8件,同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16人次,为群众解疑释惑,受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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