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舟山市司法局与驻舟海军某部联合举行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暨授牌仪式,标志着舟山市驻舟部队团以上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建立运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司法局主动联合部队建立法律拥军工作机制,将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将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部门深化法律拥军工作机制,为军人军属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最新载体,支持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市司法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律拥军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效切入点,为部队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军地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司法局将把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发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奖惩工作机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真心诚意地为军人军属服务。 二、整合资源、完善机制,确保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效顺利运行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事务所与驻舟部队团以上单位都建立了结对机制,为部队提供全方位的司法行政服务。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法律拥军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将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机融入法律拥军工作机制,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扩大法律拥军工作内涵。以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抓手,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通过构筑长期性、综合性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更好地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拓展法律拥军领域,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有机融入到工作站,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官兵的依法维权意识,为军人军属提供便捷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选派高素质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值班,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实际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县(区)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监督,各县(区)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配套措施。同时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站高效顺利运行。 三、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满足驻舟部队军人军属综合法律需求 市司法局要求工作站正式运行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驻舟部队的沟通协调,定期走访结对部队,提供上门咨询服务,主动了解掌握军人军属的需求,随时接受结对部队的咨询与援助受理,总结归纳军人军属容易受侵犯的共性问题,提高针对性服务质量。同时在部队中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向部队官兵宣传与军人军属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求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运行后,充分履行工作职能,主动为部队官兵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宣传;主动对部队官兵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报送部队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信息;协助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真心诚意地开展法律服务,全力满足驻舟部队军人军属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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