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杭州市司法局按照省厅“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强市县联动,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半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32356起,成功化解3198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58起,防止群体性械斗59起,防止纠纷引起自杀38起,防止民转刑案件95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推进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在全市乡镇(街道)所辖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日常办公和纠纷联调工作,确保辖区内各类民间纠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类案(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事件等得到有效化解。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奖励制度三项制度,规范了受案取证、甄别分流、受理登记、部门联动、限时调结、反馈回访、结案归档等工作流程,促进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衔接互动。 二是推进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建设。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三调合一”的工作机制,在余杭区试点成立首家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司法局落实业务指导,并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引导、案件移送、案件受理费减免、即时赔付、考核奖励等制度,同时将交调会工作纳入“以奖代补”和“诉调衔接”机制,为有序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提供保障。目前,该调委会已受理纠纷6570件,调解成功6459件,成功率达98.31%; 三是推进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在上城区试点物业纠纷调解基础上,下发杭州市《关于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住宅小区物业纠纷指导意见》,在全市住宅小区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该区域内影响较大、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的物业纠纷,同时,积极抓好“四级网络循环运行+专业律师参与+诉调衔接”调解措施,确保物业纠纷有效解决,防止基层矛盾激化。2009年,全市主城区调解物业纠纷6308件,调解平均成功率98%以上。 四是推进消费维权调解机制建设。率先在西湖区消费者协会成立杭州首家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12315”移送委托调解的疑难消费维权纠纷,由工商和司法行政共同落实工作场所、工作经费、业务指导等保障。该调解机制实行后,先后建立了协作配合制度、考核奖励制度,逐步规范消费维权调解工作流程,自调委会成立以来,每年成功调解涉及房产交易、食品安全、物流家政等消费领域纠纷100余件,受到群众欢迎。 五是推进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在杭州市公共关系协会下设立杭州市医调会,调解杭州主城区的医疗纠纷,同时成立人民调解、医学和法学三个专家库,为纠纷调解提供技术支持。医调会成立2个月来,接待来电来访491起,受理纠纷投诉137件,涉及医院33家 (省级医院13家,市级医院9家,其他医院11家)。其中,医患双方自愿申请调解43件,涉及申请赔偿金额328万元;完成调解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24件,实际赔偿金额136.56万元,有力推动了医患双方良性互动,保障了各自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医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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