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的建成运行以来,积极协调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闹”和打砸医疗机构等一些破坏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大幅减少,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明显得到好转,有力地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该调委会共接待咨询315批次1052人次,受理各类医疗纠纷110件,调解成功83件。在调解成功的83件医疗纠纷案件中,患方申请赔偿金额共计1569万元,经调解结案后实际赔偿(补偿)金额267万元。在受理的110起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死亡案例40件,已成功调解35件。 一、注重宣传,依法处置纠纷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市医调会”广泛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平面媒体进行深入宣传,紧紧抓住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等影响力大、宣传面广的报纸进行大篇幅、整版面的专题报道;并且,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社会公众知晓率。同时印制宣传卡片,对医疗纠纷受案范围、相关程序、工作联系号码进行明示,发放至各医疗机构向群众进行宣传,引导患者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经广泛宣传,广大患者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逐步改变以往“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错误思想,促使更多的患者愿意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交于“市医调会”进行依法调处,逐步形成依法调处医疗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注重引导,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得到保障。“市医调会”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参与调解医疗矛盾纠纷,相当于在医患双方设置了一个“缓冲区”,把医疗纠纷从医院内冲突转移到医院外调解,引导纠纷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为医患双方搭建了沟通协商解决的平台。在受理调解的110件医疗纠纷中,正由于调委会的快速介入,耐心劝导,反复协调,使其中83件医疗纠纷得到了成功调处;即使是调解不成功的5件纠纷,通过调解员的耐心解说,也全部引导申请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市医调会”运行以来,受理的大多数医疗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聚众闹事、停尸闹丧、甚至打砸医院、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一些破坏正常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明显减少,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注重程序,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市医调会”在参与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原则,注重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工作合法性,更好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受到了广大患者和医院的欢迎和肯定。在具体调处过程中,调委会工作人员对每一件纠纷都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设计调解方案,积极寻找调解突破口,与医患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解疑惑,通过调解人员积极工作,在已调解成功的83件案件中,有59件纠纷从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索赔金额下降到几万元甚至几千元;有62件医疗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医院方认为无医疗上的责任,不予赔偿,经过调委会反复调查和邀请专家论证、评估,发现医院方在针对患者的治疗方案或治疗行为上存在服务不到位或有过失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患方相应的赔偿,维护了患方利益;有8件医疗纠纷,调委会经过调查和专家论证、评估后,确认患者的治疗结果和医院的治疗过程不存在因果关系,经医调会调解,医院没有给予赔偿。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解释后,患者表示了充分理解,也同意无赔偿的调解结果,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有力反驳了“调解就是赔偿”的不良风气。在已成功调解结案的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均无一例提出反悔,医院方普遍对此表示认同,患者及家属也表示信服,有的医院和患者为此还给调委会送来锦旗,以示感谢。截止目前,未发生患者家属在调解过程中有过激行为。 四、注重规范,纠纷调解的质量得到提升。一是建立系列调解工作制度,如《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调解受理范围》、《调解流程》、《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等多项工作制度,规定了从窗口受理到卷宗归案的各阶段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调解质量。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分别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有必要时邀请医学和法学专家参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推出非工作日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实现调委会调处医疗纠纷无休日。规范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接受市局日常考核工作小组不定期检查。市医疗纠纷调委会运行半年多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方法,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调委会规范运作。三是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学习、邀请法官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进行业务指导等形式,有效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五、注重沟通,医疗纠纷调解效率得到提高。一是加强与医院方的沟通。当医患双方来调委会申请调解时,调委会工作人员加强与医院医务科具体工作人员的沟通,了解纠纷发生后医院方的态度以及相应情况;在受理后,与发生医疗事故的当事医生进行沟通,调查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以及整个医疗纠纷发生的过程。并及时调取、封存患者病历,为下步调解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倾听患方倾诉,稳控患方情绪,了解患方要求,并在医院方与患方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积极进行调处。三是加强与理赔中心的沟通。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理赔中心是全程介入,在调解的各个环节上,积极与理赔中心交换意见,并及时传递调解信息,确保调解工作中理赔程序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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