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行政许可
受理通知书
浙司许鉴通字〔2010〕46号
徐基业、蒋和法:
2010年8月18日,本机关收到你们提出在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执业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休证、徐基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徐基业执业证注销决定书,劳动合同,你们参与办理的鉴定案件文书复印件,承诺书。
经审查,你们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上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素红,0571-87056377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抄送:杭州市司法局、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