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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四个深化”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促进大调解建设
发布日期:2010-08-3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司法局


  宁波市针对区域内较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进行攻坚调处。1至7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57686件,已调解成功56627件,成功率为98.2%,履行56376件。
  一是深化区(县)级联合调解网络建设。不断深化机制建设,规范各项制度。如海曙区建立完善了“四纵三横”的区级联合调解网络,“四纵”即:“区联合调委会—街道、部门、行业性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楼道和谐促进员”,“三横”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逐步实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的目标。
  二是深化多元化矛盾调处机制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调解程序、协议效力方面的衔接、协调和配合,通过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的建设,构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促进纠纷的多元化处理,实现纠纷合理分流,有效分减信访、诉讼、行政调解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此外,各基层单位健全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维稳情报信息预警”机制,探索建立了劳动争议、医患、交通、物业纠纷等多领域专业性调解机制,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调解优先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
  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员品牌创建。积极探索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之路。与宁波电视台合办“娘舅大石头”栏目,充分展示基层一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调解员风采,人民调解员作为“娘舅”品牌形象已深入人心,自今年启动筹拍工作以来已有多期节目播出,获得较好的收视效果。各地还探索建设以调解员命名的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如江北区在甬江镇成立首家以个人名义命名的“德明调解工作室”,其特色是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以专业素养、个人威望和人格魅力,及时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四是深化矛盾调处考评机制建设。不定期组织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调委会调解员及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及经验交流会,对有关案件的调解技巧及相关人民调解法律法规等进行培训;全市还推广按照调解案件的性质、数量和质量进行奖励的“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每年年底在考评基础上对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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