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置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县妇联、残联、老龄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站,就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案。今年以来,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50余起。实现法律援助与民政救助信息资源的共享,每年年初由民政部门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城乡低保人员的动态资料,每月初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县民政部门了解城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状况,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目前已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卡”5753张,对持有援助卡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二是开辟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申请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手续。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劳资纠纷咨询和受理个案过程中,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非法用工、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明显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及时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办理有关劳动仲裁相关手续。今年以来,帮助298名农民工催讨工资147万元。 三是建立信访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接访工作,凡是信访的困难群众合法利益涉及法律的,直接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站给予法律援助。对于平时的信访件,县信访部门建议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或者县领导批示要求给予法律援助的案件,也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切实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 四是增添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交警大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配备联络员,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联络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及时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由中心指派援助律师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免费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消除法律困惑。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联络员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今年以来,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案件15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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