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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积极开展远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0-09-0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善县司法局


  嘉善县作为嘉兴地区唯一被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确定的全省“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试点县,结合实际,积极、有序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会同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运用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开展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舆论宣传、网点设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设备安装、统筹协调等方面,研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协调小组。由司法局、组织部抽调相关人员,成立试点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宣传、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为试点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地远程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三是设置工作网点。为方便群众获得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县共设立195个“远程教育视频直播系统”网点,覆盖全县150个村(社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站点、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新居所法律援助服务站、部分个人调解室,以及15家重点企业。目前,覆盖各网点的217套视频设备已基本安装就绪。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县委组织部和县司法局为此次试点活动的组织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保障措施;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法律援助视频连线工作;制定出台视频连线运作的具体方案,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各镇(街道)及其所属的村(社区)、企业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安排好各网点远程教育视频系统的操作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农村群众和企业员工。五是规范工作程序。如有群众提出法律援助要求,各镇(街道)及其所属的村(社区)和企业,视情就地就近到各网点为其提供服务,由网点工作人员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12348”热线电话取得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视具体情况安排相应人员,通过远程教育视频连线方式,开展法律援助申请预审查、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等法律服务。六是开展宣传攻势。该试点活动实施一段时间后,由各镇(街道)提供法律援助成功案例,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牵头制作一批宣传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简报等平台,大力宣传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达到“人人知晓、积极参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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