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三级”非诉调解机制,加大非诉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节约司法成本,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去年12月到今年8月底,全区共承办非诉法律援助案件166件,占办案总量的14%。 一是依托法律援助信息员开展非诉调解工作。8月中旬,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调动的实际情况,余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区312个村(社区)的法律援助信息员进行了调整。通过发挥法律援助信息员的宣传、引导和调解的作用,将多数村(居)民之间的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一线。 二是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非诉法援案件。到目前为止,全区已建立乡镇(街道)、机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28个,大大延伸了服务网络。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发挥宣传法律援助、掌握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职能作用的同时,切实开展非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大大降低了援助成本,提高了援助效率,以高效快捷方式维护了受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托法律服务临街窗口坚持“诉前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树立调解优先的诉讼理念,在日常接待来电、来访、解答咨询和受理案件过程中,重视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通过讲解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审判实践,为其预测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建议采用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同时坚持能调则调,能援则援,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形成了从受理矛盾到解决矛盾的“一条龙”服务方式,最快捷、最省时、最省力地满足了受援人的法律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