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63号)要求,省评选办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和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同时,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考核公示等办法,认真组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经研究并报全国评选办预审,拟表彰下列单位和个人为“全国(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班子团结坚强,勤政廉洁,领导作用好;队伍整体素质高,工作表现好;基本建设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
3.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居本省同行业领先位置,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普遍称赞。
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执法,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执法为民、执业为民,积极为党和人民工作,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群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长期保持先进,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堪称学习楷模。
5.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表彰名单
(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3个)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浙江省第六监狱
浙江省戒毒劳教所
(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6名)
陈俊伟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 宁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局长
夏功良 浙江省乐清市司法局局长
王建勇 浙江省嵊州市司法局局长
陈法斌 浙江省临海市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所长
刘 瑜 浙江省女子监狱政治委员
(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名)
郑金都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俞仁泉 浙江省乔司监狱二大队职工
三、先进集体和个人简要事迹
(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简要事迹:积极培育法治文化,着力塑造法治文化代言人“阿普”,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突出重点人员法制宣传,强化平台阵地建设。打造黄龙商务圈法治CBD,深化四大共建活动,建立了5个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实现法制宣传全辐射。探索建立“诉调衔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名人调解”、“网络调解”等创新调解机制;采取“视频矫正教育”、“80后社区矫正QQ群”等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全力打造居家养老法律援助网络畅通工程。积极发挥律师专业服务优势,在全区130个社区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农村法律顾问覆盖率为88%。2006-2010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2011年被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授予“浙江省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被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11年1月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二)浙江省第六监狱简要事迹:紧紧围绕监狱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着力落实“首要标准”,实现监管安全17年10个月,队伍安全13年8个月,生产安全12年6个月。监狱被省政法委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活动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厅级各类先进集体,授予“平安监狱”称号;2001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2011年3月被省局评为特二级监管安全单位;2011年7月被浙江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三)浙江省戒毒劳教所简要事迹:认真落实“两个首要”、“三项重点工作”、“四项机制”和“五个示范”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理念转变、管理转型、重点转移、机制转轨”的新形势,整体工作驶上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 保平安 促发展”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司法行政世博安保先进单位、全省劳教系统上海世博安保集体三等功、杭州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2009、2010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劳教系统先进集体。
(四)陈俊伟同志简要事迹:陈俊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该同志十几年如一日地勤勤恳恳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为完成工作任务,牺牲了大量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也毫无怨言。奉行低调做人、高效办事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和同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加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省厅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考核优秀单位。较好地完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和国(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从未出过差错。组织保障2010年9月中芬两国司法部“中芬罪犯矫正与康复研讨会”得到了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中外嘉宾的好评。2000、2002、2004、2005、2008年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司法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00、2002年被司法部办公厅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五)王 宁同志简要事迹:王宁,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局长。该同志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鄞州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平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8年来7次获得全国先进集体荣誉,连续8年获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考评优胜单位。2006年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
(六)夏功良同志简要事迹:夏功良,男,196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乐清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部队转业到乐清市司法局,在他的带领下,全局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全体干警奋发有为,务实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处处有亮点、时时有创新,年年有发展,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在温州乃至全省都树立了标杆。全局连续五年荣获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一等奖,并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温州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二次。他为人正派、工作扎实,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肯定和嘉奖。被评为2006-2010年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浙江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七)王建勇同志简要事迹:王建勇,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他全身心投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团结带领班子一班人,出思路、带队伍、抓落实,全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事业呈现了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该同志政治素质优、工作作风实、廉政自律好,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五年来,该获省厅以上表彰10次,绍兴市委市政府表彰6次,在国家级会议上发言1次,省厅、绍兴市级会议典型发言4次,并连续三年在绍兴市局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胜,被授予集体三等功二次,集体嘉奖一次。个人被绍兴市司法局授予三等功一次,嘉奖二次。
(八)陈法斌同志简要事迹:陈法斌,男,196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海市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所长。该同志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力实践司法行政职能,始终围绕“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总要求,勤奋耕耘,锐意进取,为司法行政事业增添了许多光彩。几年来,他参与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57起,办理法律援助26起,协助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2家。2010年,古城司法所获浙江省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台州市安置帮教先进集体等。台州市创建“平安台州”领导小组把古城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作为基层创建之经验向全市宣传,今年8月,台州市在古城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管理创新现场会,司法所还通过了台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考核验收,古城街道荣获台州市 “五五普法”先进单位。陈法斌同志获“浙江省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个人、临海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九)刘 瑜同志简要事迹:刘瑜,男,195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依法治监,执法为民,以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高超的领导才干、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以身作则的自我要求、淡泊名利的示范形象,团结与带领监狱党委班子与全体民警职工,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监狱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跨越,实现了连续26周年无罪犯逃脱,被省监狱管理局授予全省惟一的“特一级”监管安全单位。近五年,监狱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被省司法厅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教育改造先进单位、司法行政系统世博安保先进单位等称号。2010年4月,他获得浙江省司法厅嘉奖1次。2011年9月,被浙江省政法委评为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先进个人。
(十)郑金都同志简要事迹:郑金都,男,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律协副会长、浙江省省直律协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坚守法律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律师在法律顾问服务中“经营的参谋,法律的顾问”的职责定位要求,切实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在2005年下半年率先在国内研发推出法律服务新产品——法律体检,为有效应对2008年底世界金融危机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中央、省委和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自觉服务服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政议政,参加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事业。出资10万元在浙江三门中学设立“金都奖学金”,带领六和所律师捐款30万元在建德市援建六和律师希望小学。所在事务所在2005年和2008年两度蝉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0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唯一的“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并入选ALB“2010年度中国发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师事务所”和2011年度“长江三角洲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该同志2010年被浙江省司法厅荣记司法系统个人二等功一次。
(十一)俞仁泉同志简要事迹:俞仁泉,195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省乔司监狱二大队车间主任。该同志在监狱工作29年,从一名学徒发展为杭州地区为数不多的酿酒技师,工作成绩突出,20多次被监狱评为年度先进生产者。对传统酿酒工艺进行大胆改革获得成功,极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根据监狱指示,经过无数次调配试验,成功研发自有品牌营养黄酒,和十五年陈花雕高档黄酒。潜心钻研白酒酿造工艺,研发“乔农坊”原浆酒,于2011年经浙江省黄白酒行业协会鉴定为质量优秀,开创浙江省生产优质白酒的先例。该同志吃苦耐劳,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为杭州下沙酒厂从年产不到百吨的小厂发展壮大到年产万吨的杭州知名酒厂作出积极的贡献。1983年参加工作以来,20多次被评为监狱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12月6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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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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