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率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在衢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考核组听取了衢州市司法局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情况汇报,调阅了衢州市司法局当年全部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等行政执法案卷,对衢州市司法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落实《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和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及相关制度等工作情况;根据浙司〔2011〕5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情况以及《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内容的实施情况等7个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了考评。
李会光副厅长对衢州市司法局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我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形成常态化、体系化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检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的重要机制,也是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除了要在发掘执法工作亮点、总结执法工作经验上做好“锦上添花”文章之外,还应在发现执法环节问题、堵塞执法环节漏洞上做好“查漏补缺”文章。要不断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督和“立体防护”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常态化、体系化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二是要在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不断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是规范执法工作的关键所在。要积极探索执法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切实增强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努力做到“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程序合法与保障效率相结合”、“执法职权与执法职责相结合”。执法监督检查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的结果分析处理机制,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科学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寻求纠正和改进的措施,不断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
三是要在巩固基础上下功夫,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重要工作,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在巩固基础上下功夫,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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