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司〔2011〕194号
关于为绍兴县司法局等2家单位和陈敬甫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的“双重职责”,不断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绍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构建“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首创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法”;以“普法一条街”、“普法短信平台”等为载体,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构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抓手,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健全每月律师定期随访制,组织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农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直属所创建率达100%;创造性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竞职直选工作,实现党组织在律师行业全覆盖。2009年以来,该司法局获得全国级荣誉2项,省级荣誉7项,市级荣誉13项。
乐清市司法局柳市分局2011年化解各类矛盾2057起,涉案金额达3100余万元,成功调处57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办理温州市、乐清市领导批示件39起;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机制,落实帮扶措施,没有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建立了“法治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该分局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温州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温州市先进调解组织(2次)、乐清市2010年十佳政法单位、乐清市人民调解先进单位、乐清市先进司法所(5次)等,司法所多名同志被评为省部级、地厅级先进个人。
苍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敬甫,男,53岁,中共党员,汉族。该同志2003年任司法局长以来,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服务、树品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构建“大调解”体系为契机,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以重点人群管控为着眼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提高司法行政发展的软实力。该同志连续8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先后被评为苍南县十佳创新型公务员、温州市“十大时代先锋”、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二等奖。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省厅决定,为绍兴县司法局、乐清市司法局柳市分局等2家单位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为陈敬甫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向他们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