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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浙江政务微博10佳揭晓 我省司法行政微博占据2席
发布日期:2012-01-1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制宣传处

  “微博之夜——2011新浪浙江网络盛典”1月10日在杭州举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官方微博@浙江普法和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海宁司法荣获“新浪微博浙江政务微博10佳”。这一奖项是依据微博数、粉丝数、活跃度、传播力和引导力等指标综合评选得出的。本次获奖是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运行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一种肯定。


  近年来,在厅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已初步形成了以门户网站、网群、微博、手机等多种载体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浙江普法”宣传体系和宣传品牌。
  一是“浙江普法”网群初具规模,运行良好。省厅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创建的综合性法治门户网站——“浙江法治在线”运行一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网上答题、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普法网站评选和展示、优秀法制动漫作品展播等活动,上传文字新闻达25000条、图片8450张、视频82个,访问量达300多万人次。整合全省各级各类普法网站资源,采取国内首创的集约化办网模式,打造以“浙江法治在线”网站为核心、各市、县近百个普法网站共同参与的“浙江普法网群”,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放大、效果叠加的法制宣传效应。
  二是“浙江普法”官方微博建设如火如荼,发展迅猛。2011年3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开通“浙江普法”官方微博,至今已发布微博930余条,粉丝数突破20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通官方微博155个,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普法“微博集团军”。官方微博坚持“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弘扬法治精神”的宗旨,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动态发布各类法治信息,认真答复网友提问,积极参与网友互动;及时组织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法律评析,有效引导法治舆论,赢得了众多网友的信任和关注,成为畅通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的舆论新阵地和互动新平台。


  三是“浙江普法”手机报等移动通讯普法平台建设方兴未艾,前景向好。去年,围绕法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省厅联合省委组织部,通过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短信平台每周向全省农村基层干部发送普法手机短信,解答法律问题,提高新任村干部法律素质,反响良好。去年年底“浙江普法” 手机报正式开通,每周编发5期,这标志着我省拥有了移动通讯领域的省级普法平台,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实现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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